12534万元安徽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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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度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29号),为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安排项目及金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60020003,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3 号)等有关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整治资金支持范围。
三、本次下达资金包含蚌埠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额度的20%。请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抓紧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强化试点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切实提高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率。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1.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