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为了及时反映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1年行业发展评述和2022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一、2021年发展评述(一)主要... 岁末年初,为了及时反映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1年行业发展评述和2022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
一、2021年发展评述
(一)主要政策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延续蓬勃发展的良好机遇。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推进污水处理领域降碳增效、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深远影响的方针政策。
污水和污泥资源化利用
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2月,《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发布,指出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3月,十三届全国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吨/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
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明确提出要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统筹谋划、聚焦重点、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意见》,指出要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月,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2020〕207号),提出加快编制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小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等标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指南等。
2月,《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
加强资金、政策扶持
4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比较科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初步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制度逐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政府考核评估机制初步形成,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护生态环境的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形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融资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158号),通知明确精准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实施重大项目和技术成果转化等工作。
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重点支持各地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9月,、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在合理科学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建立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
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
9月,中央、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0月,、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11月,中央、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加强城市内涝防治
4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提出要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实施河湖水系和生态空间治理与修复、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以及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等。到2025年,因地制宜基本形成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二)产业发展
1. 央企、国企加大迈入生态环境领域的步伐,相继成立了多家省级环保企业集团,并购整合加速,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2.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促进行业更多关注低碳和资源化。污水处理向低碳运行、绿色转型方向发展,城镇污水处理低碳示范工程发挥了引领作用,北京排水集团率先发布碳中和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行业低碳治水发展。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的同时,逐步重视雨污水管网和下水道沟泥的处理处置,促进下水道沟泥有机物、溢流污染的控制,及管网甲烷气体的减量排放。
4.行业PPP模式持续降温,EOD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受到关注,流域治理、美丽乡村为主题的综合性开发项目成为热点。
5.江苏、广东省份部分发达城市开始推进排水管网养护进小区活动,力争解决最后一公里服务和污水提质增效问题。
(三)关键技术
1.污泥高级厌氧消化、度脱水、干化焚烧、稳定化产物利用等全产业链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获得突破,形成服务全行业的污泥无害化、能源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体系。
2.专门用于污水厂生化系统智能控制的机器人装备得到推广和应用。从水、泥、气、药四路形成“规范化、可视化、透明化、智能化”的污水处理过程,助力污水厂实现节能、高效运行。
3.好氧颗粒污泥和城市污水低氨氮厌氧氨氧化技术工程化取得突破,2万吨规模污水厂改造后稳定达标运行,并在2021年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上予以发布。
4. 行业高度关注的宜兴“概念厂”、东坝“智慧绿色水厂”投入运行,新一代污水厂正在向资源转化、能源回收、低碳和谐为一体的生态型水厂转型。
5.污水深度生物脱氮技术及应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智能监控与优化运行关键技术等分别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二、2022年发展展望
1.行业将在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农村污水处理等方面,积极实践碳中和与碳达峰目标要求。
1)促进优化污水处理工艺、降低处理能耗、提升能量回收能力等创新工艺的发展。
2) 生态循环利用的碳汇和交易价值将推动行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
3)双碳背景下污水处理行业甲烷气体的排放控制将受到重视,厕所后的化粪池变革即将到来。
4)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监测技术和设备研发将取得阶段性进展和突破,污水处理领域碳交易有望启动。
5)《低碳污水处理厂(站)运行评价标准》即将发布,行业将探索并稳步推进低碳认证工作。
6)污水源热泵、光伏、沼气发电、抽水蓄能等领域节能技术措施将获得更大发展动力和空间,尤其在污水源热泵能量置换、沼气减排等方面将有巨大发展空间。
2.农村污水处理的适用技术和建设模式将得到进一步推广。厕所与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将是未来探索的重要方向,尤其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极度不平衡,仍需要高度重视并形成可落地的实施方案。
3.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将提速。目前全国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仍显不足,资源化处置将是未来重要发展方向,污泥处理处置产能提升将是今后投资热点。
4. 黑臭水体治理将向以城市汛期黑臭水体(初期雨水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及一般县城旱季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的方向发展。